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分类 :万古发现 文字来源:万古科技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基础模块一般会设定为人事管理,严谨点儿说,就是管理员工合同、档案、组织结构、入转调离返的模块(因为不同的企业为eHR系统模块的起名是不一样的,在万古科技的HR软件里面,这个模块叫人事管理,所以本文我们都以人事管理来替代这个功能模块)。本文想要结合一个人事仲裁的案例,来讲讲基础人事管理的重要性,案例是一个发生在S市某网络公司(以前用企业A统称)为了与员工Z先生解除劳动关系,而采取了“非常规措施”,最终闹上法庭的事情,整个过程看上去挺眼熟,应该是不少企业会采取的特别手段,但最终法院的判决却可能会给这些企业发去警告,具体为何,我们且往下看。
大概是2022年的某日,Z先生收到了一封名为“离职通知书0831”的邮件,来自于企业A人事,单方面宣布因为Z先生“能力不达标”所以要解除劳动关系,且双方对经济补偿金金额“已无异议”,只是对于补偿金的支付周期“尚有争议“。Z先生立即回复邮件表示:不认同!第二天,Z先生被踢出了工作群,并且被公司收走了工作电脑,不再给他安排工作。接下来的日子,Z先生被停发了正常工资,但能持续收到每月2590元的最低工资,社保公积金也未停缴。Z先生提交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从邮件被裁员至今的违法解除补偿以及延误退工损失,但企业A坚持认为和Z先生属于“协商解除”,就算对于Z先生的申请予以支持,但企业A却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要求不予支付。后,一审、二审均未予支持,强调企业A属于违法解除,需及时支付赔偿金及延误退工损失。这起看似普通的劳资纠纷,却撕开了许多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不足。
1、企业不可单方面协商解除,形式主义不可行
企业A邮件强调“经与你协商”、“你对于经济补偿金金额已无异议”等表述,从侧面显示其对于“协商解除”存在本质上的误读:
● 协商解除的核心是“合意达成”,并非“单方宣告”。仲裁机构见多识广,能轻易拆穿企业A所谓的“协商”,其实只是对解除意图的粉饰,而Z先生的即时反对直接戳破了企业A的企图,留下了维权的证据。
● 企业A将“协商”等同于对离职补偿金的数额谈判,忽视了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具有身份契约解除的特殊性,身份权变更需要基于明确合意,任何单方面的强加,都可能构成对于另一方劳动基本权利的侵犯。
2、就算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随意操作
企业A在向Z先生发出了劳动关系解除的通知后,其一些列的操作简直可以堪称劳动关系管理的“反面教材”,具体分析下来主要有以下这些违规因素:
1、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违规的薪酬支付行为,持续支付最低工资的行为,已经从本质上构成了对解除效力的自我否定,从这点上法院审判时也精准指出:“解除后支付工资属单方行为”。这也从一方面证明企业A内部管理方面存在割裂,HR部门认为“解除已完成”,但财务部门却按惯性发放工资,暴露出跨部门协同的彻底失效(老编悄悄地觉得也可能是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2、解除劳动关系和社保不断缴的矛盾:企业A未停缴Z先生地社保看似“善意”,实则成为法院认定企业A解除程序违法的佐证,这也从一方面揭示了企业合规管理如果在操作时过于碎片化,不仅无助于风险防控,反而可能会成为企业违法操作的关键证据。
3、劳动关系不终结导致退工延误:直至庭审企业A仍未给Z先生办理退工手续,也显示出企业A对于后合同义务的漠视,在正常的劳动关系管理中,退工手续是关系终结的法律闭环,延误即违法,这是导致不少企业在类似案件中败诉的“常见陷阱”。
在本文介绍的案例中,企业A的种种处理手段,其实也反应出了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困境,而这些也是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关键价值锚点。老编现在就假设,企业A在及时搭建了eHR系统,那么其核心价值除了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员工的诉讼率以外,还能主动构建低风险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具体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的标准操作
● 解除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会强制要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分阶段留痕(如初步意向、补偿方案、最终确认),避免“已达成共识”的虚假陈述。
● 风险检测后及时预警:当HR在解除通知中录入“双方无异议”时,eHR系统会因为检测到缺少劳动者电子签名或确认记录,触发风险警报,告知HR及时处理。
● 及时文本核验:HR软件可以内置法律文书模板库,对“经协商”等关键表述进行证据文件的关联,避免出现没有依据的风险措辞。
2、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生效的关键步骤
● 员工状态及时同步:当劳动关系合法解除得到确认时,HR软件系统会将员工状态切换为“离职中”,并实时冻结员工的薪酬发放、社保申报权限,从源头杜绝“解除后发薪”的荒诞场景。
● 员工退工倒计时:eHR系统将在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生效后生成退工任务清单,逾期未完成时可以设置为逐级升级提醒,例如: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法务总监,确保这个流程的法律义务可以刚性履行。
3、及时保护关键的数据资产
● 及时保存司法证据包:eHR系统可针对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等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操作,及时归档双方的沟通记录、方案版本、确认文件等,及时生成符合司法采信标准的证据链。
● 赔偿金模拟计算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以基于企业和员工的历史工资数据,自动生成法定赔偿区间(建议),避免HR和员工在协商时发生金额的误判。
其实算起来Z先生案件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赔偿金,也可以对相关企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在劳动司法日益强调实质公平的趋势下,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能成为降低补偿的工具,而于事实割裂的“善后操作”也可能成为不利于企业的负面证据。经过这些过程,企业A应该也意识到了,如果一封有问题的邮件发出去,其成本可能超过全年的人事预算,那么及时搭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能就会成为企业必要考虑的一个环节。如何有效结合eHR系统避免让HR发布的离职邮件成为“定时炸弹”,或者HR软件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还有哪些功能点可以运用到自己的企业等问题,也欢迎直接联系万古科技:400-804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