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案例,揭示电商和新零售行业该如何结合HRMS系统管理刷单等不合规行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分类:深度解析文章 文字来源:万古科技

在电商这类新零售行业有一种行为几乎所有企业都会写进员工手册,设置成【红线行为】,一旦员工触及便可能呗认定为严重违规,甚至直接开启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这种行为便是【刷单】(以及这类虚假交易行为)。但如果有员工被“逮”,企业接下来的处理方式便显得尤其重要,也能查到不少企业都在这上面踩过同一个致命的坑:明明企业制度(或者员工手册)里白纸黑字写清了“刷单(或者诱导相关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定好了完整的违纪处理流程,但真到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结果不仅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还可能使得企业的用工管理权威大打折扣。本文老编会介绍三个颇具行业参考性的劳动仲裁案例,分析企业到底为什么会败诉,以及如果企业有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何结合HRMS的帮助,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合规性,并降低这类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失,毕竟HR软件虽然主要是为企业人力资源智能化管理服务的,但其实用好了,真的可以为企业创造不小的隐形收入。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怎么帮助电商企业合规管理


第1个案例:红线行为定得明明白白,解聘流程走得糊里糊涂

W在2022年10月入职X市一家电商企业,担任某条产品线的产品经理,主要负责合作供应商的对接与产品上线运营,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入职时,W签字确认了公司全套规章制度,其中《员工纪律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管理流程》明确规定:严禁员工授意、默许合作供应商进行刷单、虚假交易等虚构业绩的行为,此类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明确了此类违纪事件的处理流程:

1、违纪事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联合业务部门、风控监察部组成三方调查小组,与涉事员工当面沟通核实,完整记录员工的申辩意见;

2、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处罚,必须由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工会三方联合审核,出具书面判罚意见;

3、最终解除决定必须报工会审批通过,且与员工完成绩效面谈后,方可正式执行。


2024年下半年,公司在平台年度大促结束后,发现多家合作供应商存在明显的刷单虚假交易行为,不仅造成了平台补贴的额外损失,还让公司收到了电商平台的风控预警。公司风控监察部在未开展联合调查的情况下,直接认定负责该供应商对接的W存在授意、默许供应商刷单的行为。整个过程中,监察部仅通过一封工作邮件,向W询问是否参与刷单事件,W在邮件中明确否认了相关指控,并提交了自己与供应商的沟通记录作为佐证。但公司并未就此开展二次核实,也没有组织三方调查小组与W当面谈话,更没有听取她的申辩,甚至连制度规定的工会审核、审批流程完全没有履行,就直接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在2024年12月向W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W不服公司的处理决定,随即提起劳动仲裁,提出了两项核心主张:第一,公司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存在刷单相关的违纪行为,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第二,公司自己制定了明确的违纪处理流程,却完全没有执行,解除程序严重违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后该案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三级审理,最终法院全部支持了W的诉求,明确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必须足额向W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第2个案例:企业自己定的流程却不遵守,调岗辞退被判赔

L在L市一家物流公司任职,公司的《员工纪律管理办法》里,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流程有明确规定:调查员工违纪行为,必须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会同工会分会主席或委员,和违纪员工当面谈话,明确告知违纪行为与后果,充分听取员工本人的申辩,同时要对谈话内容做书面记录,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字确认。但后来公司以L不服从调岗安排、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连上述规定的谈话、申辩流程都没走,直接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L提起诉讼后,二审法院明确认定:公司自己制定了违纪处理的管理流程,却没有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实质上剥夺了员工的申辩权,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最终判决公司向L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9万元。


第3个案例:同错不同罚,刷单辞退制度依据不足赔了17万

又一位L在S省一家物流公司担任电商运营,公司以L参与刷单、违反《员工手册》中“虚假交易、刷单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规定为由,直接解除了和L的劳动合同。但法院审理后发现了三个核心问题:第一,L的刷单行为,是受上级主管直接指示安排,并非个人主观恶意为之;第二,公司用来处罚的新版《员工手册》,关于刷单属于严重违纪的条款,属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变更,公司没有对员工进行任何培训和说明,也没有员工的签收确认记录,不能作为合法的处罚依据;第三,对于同一起刷单事件,牵头安排的主管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而执行的L却被直接开除,处罚尺度差异巨大,属于明显的过罚失当、显失公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需向L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7万元。


HRMS系统怎么处理电商员工刷单行为


分析案件中企业败诉的核心原因,焦点并非“不合规”

部分HR在复盘这类案件时,容易把原因归结为“程序不合规”,但往深了看会发现,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其实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点缺位,这也是很多企业的通病,具体分析下来可以拆解为以下几点主要问题:

1、制度倒是有,但流程明显和制度是隔离的

这几乎是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的主要的问题。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可能条款写得滴水不漏,却没认真去考虑该怎么落地执行,甚至不少企业的制度都是找模板拼凑出来的,相关部门根本没有仔细核对过。就像第一个案例里,公司明明定了跨部门合议、工会审批的强制流程,但实际操作中,监察部门一句话就能跳过所有环节,直接开除员工。而企业的制度不应该只写给仲裁委看的免责声明,是需要在日常管理中遵守的规则,如果只定了流程却不执行,比没定流程更可怕——法院很有可能会以【用人单位制定的管理规则,自身都未遵守】为由,认定解除行为缺乏正当性。


2、调查时缺乏中立与公正,逻辑本末倒置

其实不少违规解除劳动关系败诉的案件都存在一个共性,企业先给员工定下【有罪】的结论,再去找证据,甚至根本都没找到合适的证据,也完全不给员工申辩的机会。比如第一个案例里,W女士已经在邮件中明确否认了刷单行为,公司却没有做任何面谈核实、证据补充。第二个案例里,公司连制度规定的申辩谈话都没开展,就直接下达了解除通知。这一系列的操作,本质上等于是把企业的用工管理权,变成了单方面的处罚权,完全忽视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企业会败诉,也和HR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充当风险把控者,直接沦为了处罚的执行者,甚至根本都不具备话语权。


3、HR没有发挥风控职能,企业权责边界混乱

其实在不少企业里,能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HR说了算,权力更多属于业务负责人、监察部门,或者由老板说了算。但健康的企业管理状态下,人事部门本该是劳动关系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解除的事实依据、制度依据、程序合法性,但实际工作中,却难逃【领导已经定了,你走个流程就行】的尴尬局面。这种权责错位容易导致HR丧失对用工风险的把控权。但等到劳动仲裁案件败诉,需要支付赔偿金,承担管理责任的时候,背锅的却还是人事部门。


4、工作没有及时留痕迹,导致举证困难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企业说员工严重违纪,就要拿出完整的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处罚有制度依据、程序完全合法,拿不出来,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在不少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存在没有书面记录、沟通没有签字确认、审批没有留存轨迹、制度公示没有签收凭证……等问题,到了仲裁庭根本拿不对企业有效的证据,败诉几乎是必然的。


5、随意设定处罚尺度,忽视管理权的合理性

退一万步讲,就算员工真的存在违纪行为,那也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处罚。在过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仅会看员工有没有违纪,更会看违纪的情节轻重、主观恶意大小、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处罚是否和违纪程度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同错不同罚的情况。就像第三个案例里,同样是刷单事件,主管只受了记过处分,员工却被直接开除,法院直接认定这种处罚显失公平。不少HR在处置违纪员工时,只盯着对方【有没有违纪】,却忽略了处罚的合理性,这也是企业会出现败诉的高频原因。


电商企业员工刷单违规HR系统怎么辅助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如何帮助企业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合规风控

必须客观承认的是,HR系统不能把违法解除的行为合法化,也无法改变企业的管理价值观,但它能从技术层面,把法律强制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固化成必须执行的流程,让人事部门的风控职能有真正落地的抓手,从根源上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风险。本文介绍的这几个案例,如果企业使用了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将可能受到这些正面影响:

1、固定管理流程,让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把企业的规章制度拆解成可执行、可管控的流程,从技术上杜绝随意跳过流程的操作。比如:针对本文提及的【刷单】这类严重违纪行为导致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在HR系统中设置不可跳过的强制审批节点,设置成违纪事件上报→HR牵头组建三方调查小组→与员工当面核实申辩(必须上传面谈记录、员工申辩材料、相关证据附件)→人事部初审→法务部门风险审核→工会三方联合审批→与员工绩效面谈确认→生成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也可设置为任何节点没完成流程就无法向下推进,不支持任何部门绕过流程直接开除员工。就像本案一中的企业,如果使用了eHR系统,没有工会的审批节点,根本无法生成正式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从根源上就避免了程序违法的问题。


2、工作主动留痕,避免出现【举证】难题

90%的劳动争议败诉,都源于举证不能。而专业的HR软件,可以实现员工从入职、制度培训签收、违纪调查、审批流程到离职的全生命周期留痕,且可以设置成记录不允许随意篡改、永久可查。在本案中,如果企业使用了HR系统,W入职时的制度培训、签字确认记录,都会永久留存,不会出现【员工声称不知道制度】的情况。而在违纪调查环节,三方小组的面谈记录、W的申辩材料、相关证据附件,都可以直接关联到员工个人档案,全程可追溯;解除劳动合同的每一步审批意见、审批人、审批时间,都会完整留存。到了仲裁庭和法庭,这些系统记录,都是企业的2合法证据。


3、智能化预警,提前堵住风险漏洞

成熟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定规则,同时可匹配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设置多维度的风险预警点。例如:当HR在人力系统内发起违纪解除流程时,eHR系统可自动完成校验,包括该行为有没有对应的制度依据?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与公示?有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工会通知程序?如果缺少任何一项核心材料,系统可设置为弹出高风险预警,明确告知对应的法律后果,提醒相关部门补全材料,而不是等走到仲裁环节,才发现核心环节的缺失。


4、确定每个岗位的权责边界,强化人事部的风控职能

其实某些HR的被动是源于业务部门,例如:其他职能部门甚至可能绕过HR直接决定员工的去留。而通过HR系统的权限管控可以明确每个岗位的权责边界,违纪事件必须先由人事部门介入核实,而非风控部门直接上报;解除劳动合同的终审权,必须归属人事与法务部门,而非其他业务或职能负责人。通过eHR系统的流程管控,HR才可能真正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主动权,也帮助自己从执行者(例如老被迫担任的“事后背锅”)转变为风控者,这也是人事部能不能升级为企业业务战略伙伴的核心一步。


5、将处罚标准化,避免不合理出发导致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以搭建标准化的违纪处理体系,将不同的违纪行为、对应的处罚等级、处理流程,全部标准化管理。比如:一般违纪对应口头警告,较重违纪对应书面记过,只有符合制度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才能触发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这种标准化的管理可以有效避免“领导一句话就开除”的随意性,让违纪处理有章可循,既符合企业制度规定,也满足司法实践中的合理性要求,大幅降低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的风险。


新零售行业员工违规刷单时hcm系统该怎么管理


本文的这三个案件判例或许可以给企业管理者和HR敲响警钟,企业用工风险管理的核心,不在于制度有多么完美,而在于制度是不是能真正落地到企业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而定了制度却不执行,比没有规则更可怕。而一套靠谱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能帮企业规避动辄几万、几十万的违法解除赔偿金,更能帮助HR从繁琐的事务性流程中解放出来,回归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本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HR系统不应该算作企业的“成本项”,而是实实在在的“风险防控项”,毕竟老编也相信对于HR而言,好的员工关系管理不应该是出事了怎么打官司,而是从一开始就把所有违法的可能性,堵在源头。如果希望了解更多HR系统的功能点或者相关的案例,也欢迎直接联系万古科技:400-804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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