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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五期

万古携手PEO专家解读最新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一)
 


  今年是国家要求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第一年,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共有5种情形,无论税款是否已经足额交纳,必须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其中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自行申报期限是今年3月31日,这影响到了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众多高级管理人员。如何理解新规则,如何给予员工正确的指引,如何协助员工申报,近日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们非常关注的话题。

  为了使大家能够了解申报规则,由PEO主办、万古科技协办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研讨会分别在广州、深圳、上海三地举办,有来自上百家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和财务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研讨。在会上,来自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对法规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对于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给予解答,并对一些实际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下列出了一些对于新规则在认识上的误区和正确理解,供大家参考。

误解一:年薪12万以上才需要申报。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年所得"而非"年薪"。"年所得"这一概念远比年薪的范围要广,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等。除此之外,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等情况也需如实申报。

误解二:收入中只有纳税部分才需要填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首先,不管税款是否已经足额交纳,都必须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次,关于年薪部分,应填报税前所得。

误解三:在华的外籍人士都需申报。
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不需要申报。居住不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

误解四:个税申报是个人的事,与公司无关。
确切的说,未按时申报,是员工而不是公司将会受到处罚。但是,根据规定,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应税工资薪金数据供雇员进行申报。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我们提倡为所有雇员提供必要的指引与培训以减少雇员占用办公时间咨询或上网。

  在第一次的纳税申报中,万古科技希望广大人力资源工作者能够协助企业雇员按时、准确的进行申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Salas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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